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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n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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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东西,即使我们能坚持到把它带进坟墓里,也终不能坚持到把它带进生命的轮回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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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E WITH THE WIND

WITH OR WITH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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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07

受伤用什么标题???

真的有些伤……
11/6/2007

现在想起开学时很郁闷的心情 那时就是这样想的

想寻找那些早已遗落的牵挂
却终被现实界定为难堪
无语的疑问不容规避的遭遇了臆想的鞭笞
在是非纠结中竟毫无意义的沉寂终止
是否一切事物去向的潜在规则都无道理可言
脆弱的心灵以及那份无望的希冀只存在幻想当中
这才发现全世界原来都错了
我只当失误无处不在好了
骗局设计了我们扮演别人希望的我们
而我只是扮演你们希望的我
如此而已
可以不止我错了
你们也全没对
9/15/2007

致~~~

  有一种爱是寡言的,它的付出也许是独断的,它的温柔可能是执著的。有一种爱是朦胧的,它的付出也许是不自主,它的温柔可能是迷惘。有一种爱是无形的,它的割舍是因为一种希冀,希冀所爱得人拥有比自己更幸福的人生,它的放弃是由于一种不舍,因为爱的太深,所以选择放开对方得手。   
9/1/2007

小妹妹

我有一个小妹妹
小的时候真的挺讨厌挺讨厌
挺讨厌的她终于长大了
却失踪了很多天很多天
很多天不见的她
让我挺担心挺担心
挺担心她过得孤单无助
 
我有一个小妹妹
生活中一直很淘气很淘气
很淘气的她深深的伤害了我们
她却无所谓无所谓
无所谓她在乎些什么
只希望她快回家快回家
快回家才不会有真正的伤害
 
破碎的心  ~破碎的心   ~破碎的心  ~破碎的心
 
 
 
 
 
7/8/2007

回忆

  在这炎热的午后,想忘记考的不太理想的事实,于是我陷入了一段很深沉的回忆,可笑的是这段深邃无关爱情……
  燕,一个典型的小家碧玉型的南方女孩子,是我人生第一个好朋友,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我的高中时代常常接触的友人,似乎太过相信网恋,对什么事情好像都能看得开,去年她搬家后音信全无~很想你~~
  薇,学前班就认识的高高瘦瘦的清秀女孩,长辈间就有往来,我们在初中时也很投缘,时常在一起互相鼓励,相互进步,一个很朴实,诚恳的人,大学还有往来,像水一样清澈的友人关系~很重要的朋友,有了你心里总觉得很踏实~
  雪,超级可爱的娃娃女孩,是我见过最温柔,最善良的人,总是默默关心着身边的朋友,不管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都好像对我不离不弃 ,我总想让她现实些,因为她会被善良伤害的~像甘露一样很重要的的朋友,希望一生幸福!
  迪,白净漂亮的美女,初中就在一起直到上了一个高中一个大学,总觉得太过柔弱,忍不住想在她受欺负的时候打抱不平,彼此挂念,不离不弃~~要永远被人爱着!
  娜,个性美丽的靓女,高中时代就像我的精神支柱,仗义,叛逆,快乐,在我最郁闷的时候永远有她的陪伴,最无助的时候永远有她的帮助,希望她能幸福,幸福一生,永远都要去牵挂的朋友~~
  丹,甜美清澈的可爱女孩,永远像长不大的孩子,最辛苦的一年互相鼓励,一起偷着去玩,吃遍美食,探讨人生,知己不过如此,要每一天开心,否则我会担心的,因为记忆里你总是快乐的,一辈子的挚友~
  月,性感妩媚的女子,很懂得人生是什么,在我最无助的时候有着她的陪伴,其实自己已经伤痕累累,还有陪伴我这么个其实不曾被伤害的人,你要幸福,快乐,现在有没有一个男子懂得真心的珍惜你呢?永远不会忘记的好朋友~默默的祝福你 你会幸福
  很久没有哭了,是麻木了还是快乐了,无从而知,但你们呢?
 
2/23/2007

我还是她?

  如果天真如她一般,那么丑陋不会在我的脑海作怪,真善美的信仰会将我的心智净化的清澈纯洁,就像丘比特之箭的光芒,微小却圣洁。可是这已经是小时候的事了,一切简单都不会无休止的停滞,复杂总会悄无声息的替代原有的平静。
  如果热情如她一般,那生活不会拘泥于形式,痛苦并不能左右我的心智,冷眼的看待周遭也不会成为我本性似乎固有的习惯,只好相信撒旦的羽翼早已染指了本来就不完美的人间,那么热情如冷漠般的我又有何道理对魔鬼的信徒给予优待。
  如果淡然如她一般,那么琐碎再也不能让我困惑,隐隐乍现的迷惘显现出一个并不凶狠的我,烈女贞德的坚韧才能让世间万物黯然失色,就算逊色也应摆出发自内心的姿态,蔑视应当是真正的不屑,这不是傲慢而是无可奈何的自保。
  如果一切都改变,那么我又是如何的我,如果她是我,她又是如何的她,我不得而知……
                                            
 
2/11/2007

SPRING

  还有几天就是春节了,新的一年要有新气象,总之过去的一年我很满意。
  也许是学校希望让我们好好过这个节日,所以不开放查分网,终于有一个让人不反感的决议……可见这个学校多么缺乏人文关怀。不过我无所谓~
  大年三十我肯定能熬夜,因为这个假期我又回归中国时区美国时差了,相当适应。
  节日期间我也能喝酒了,献血已经一个多月了,现在身体状况不错,还长胖了……
  吃的应该更不愁,肯定有很多好吃的,吃呗,变胖~我无所谓!
  中国人的这个节日应当从小年开始计算,竟然夹杂个Valentine~妈的,因为有你,还得找个男朋友,以备无视孤单的一天,太形式,没关系我也无所谓。
  我想起来这两天答应的应酬,相当繁忙,我会抽空排张日程表,要不会撞车,无所谓我能搞定 ,任何人皆大同~
  依稀记得解放的第一年,就是去年,好热闹,那时侯还是会有某些时刻承受不了惊吓,现在,我想应该没有关系了。可劲的放吧,我也放,放滋花。我怕炮竹炮炸给我毁容,这个有所谓,颜面阿!
  哼,春节真好,完了就开学。
  可是三千读书笔记还涝单呢~  
2/5/2007

终于明白身体为什么不好了……

任何试图更改生物钟的行为,都将给身体留下莫名其妙的疾病,20、30年之后再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一、晚上9-11点为免疫系统(淋巴)排毒时间,此段时间应安静或听音乐 。  

二、晚间11-凌晨1点,肝的排毒,需在熟睡中进行。  

三、凌晨1-3点,胆的排毒,亦同。  

四、凌晨3-5点,肺的排毒。此即为何咳嗽的人在这段时间咳得最剧烈,因排毒动作已走到肺;不应用止咳药,以免抑制废积物的排除。  

五、凌晨5-7点,大肠的排毒,应上厕所排便。  

六、凌晨7-9点,小肠大量吸收营养的时段,应吃早餐。疗病者最好早吃,在6点半前,养生者在7点半前,不吃早餐者应改变习惯,即使拖到9、10点吃都比不吃好。  

七、半夜至凌晨4点为脊椎造血时段,必须熟睡,不宜熬夜

 

从现在开始好好生活 什么都是扯淡 没了生命什么都不是 什么都没有~

快乐的生活

至少我还活着

1/24/2007

刑法复习题

刑法基本原则练习题(第二章--第十六章 )—— 赵晓丹老师

添加时间:2006-11-13 17:06:20  原出处:  作者:  阅读160次
 
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一、判断题 1.罪刑法定原则派生出以下原则: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有罪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明确性原则;严格解释原则;实体的正当程序原则。( ) 2.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宪法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贯彻和体现。( ) 4.罪刑法定原则基本要求包括法定化、实定化、谦抑化、明确化。( ) 5.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就是在形式上坚持绝对的平等。( )二、简答题简述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三、论述题 1.试述罪刑法定原则。 2.试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立法体现。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判断题 1.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这是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必然要求。(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可以在香港、澳门地区适用。( ) 3.对我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外交代表、国有企业领导在领域外犯罪,则不分法定刑的轻重一律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 4.只有犯罪的结果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才能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 5.关于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的规定体现了从新兼从轻原则。( ) 6.某国驻华商社工作人员阿姆杜拉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对阿姆杜拉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7.刑法施行前按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有效判决,继续有效,不属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 ) 8.刑法施行前的行为按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且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立并未超过追诉时效的,适用刑法,刑法具有溯及力。( ) 9.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该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该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应当免除处罚。(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区域,具体包括领陆、领水、领空。(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二、简答题 1. 简述我国刑法中的属地管辖权。 2. 简述我国刑法中的属人管辖权。 3. 简述我国刑法的保护管辖权。 4. 简述我国刑法的普遍管辖权。三、论述题试述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第四章 犯罪与刑事责任一、判断题 1.1810年《法国刑法典》第1条规定:法律以违警罚所处罚之犯罪,为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所罚之犯罪,称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所罚之犯罪,称重罪。以这种形式规定的犯罪概念,学理上称之为形式概念。( ) 2.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属于犯罪的实质概念。( ) 3.各国刑法关于犯罪的概念,主要有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和犯罪的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概念。( ) 4.如果一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国家就不能将之作为规定为犯罪而加以惩罚。( ) 5.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 6.刑事违法性既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划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基本界限。( ) 7.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刑法的限制和保障机能。( ) 8.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基础。( ) 9.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 )二、简答题 1.我国刑法分则中区分罪与非罪的方式有哪些? 2.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3.简述刑事责任的特征。 4.简述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5.简述刑事责任的根据。 6.简述刑事责任的开始与终结。 7.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三、论述题 1.试述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与特征。 2.试述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及其意义。一、判断题 1.1810年《法国刑法典》第1条规定:法律以违警罚所处罚之犯罪,为违警罪。法律以治刑所罚之犯罪,称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所罚之犯罪,称重罪。以这种形式规定的犯罪概念,学理上称之为形式概念。( ) 2.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属于犯罪的实质概念。( ) 3.各国刑法关于犯罪的概念,主要有犯罪的形式概念、犯罪的实质概念和犯罪的形式与质相统一的概念。( ) 4.如果一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国家就不能将之作为规定为犯罪而加以惩罚。( ) 5.具有一定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 6.刑事违法性既是犯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划分犯罪行为与一般违法行为的基本界限。( ) 7.刑事违法性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体现了刑法的限制和保障机能。( ) 8.行为的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的基础。( ) 9.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概念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总标准。( )二、简答题 1.我国刑法分则中区分罪与非罪的方式有哪些? 2.简述犯罪构成与犯罪概念的关系。 3.简述刑事责任的特征。 4.简述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5.简述刑事责任的根据。 6.简述刑事责任的开始与终结。 7.简述刑事责任的解决方式。三、论述题 1.试述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与特征。 2.试述犯罪构成的概念、特征及其意义。第五章 犯罪客体一、判断题 1.刑法理论将犯罪行为按照其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对犯罪客体作不同层次的概括,从而把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三类。( ) 2.犯罪的一般客体是对同类客体的抽象和概括。( )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 4.犯罪直接客体又分为一般客体和复杂客体。( ) 5.犯罪的一般客体指一切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或者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整体。( ) 6.犯罪对象不一定受到侵害、犯罪对象未必能决定犯罪的性质是关于犯罪对象的正确表述。( ) 7.研究犯罪的一般客体,就是把刑法保护的所有社会关系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揭示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 ) 8.我国刑法将犯罪的同类客体分为10大类。( ) 9.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人或者物,一切犯罪行为都会侵害到具体的人或者物,所以一切犯罪都有犯罪对象。( )二、简答题 1.简述犯罪客体的重要意义。 2.简述我国刑法理论对犯罪客体的分类。 3.简述犯罪直接客体的种类。 4.简述犯罪对象的特征。三、论述题试述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与区别。第六章 犯罪的客观方面一、判断题 1.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 2.刑法中的“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行为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 ) 3.利用他人实施的行为而进行犯罪的是不作为形式的犯罪。( ) 4.不作为的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是指刑法明文规定的义务而非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切行为规范所规定的义务 。( ) 5.犯罪客观方面物质性结果与非物质性结果是依据危害结果距离危害行为的远近或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的联系形式或者受到损害的程度来划分的。( ) 6.人在精神错乱状态下的举动、人在身体受强制情况下的行为、人在不可抗力作用下的举动、人在睡梦中的举动不属于刑法中的危害行为。( ) 7.甲对乙实施抢劫,乙乘其不备逃跑,甲在后紧追,乙在横穿公路过程中被正常驾驶的汽车撞死,甲乙死亡的结果对甲的影响是: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结果之间成立偶然的因果关系,导致在对甲的抢劫罪量刑时,考虑这一结果。( ) 8.从自然意义上讲,犯罪所侵犯的而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也属于一种客观事实特征,因此犯罪客观方面是包括犯罪客体在内的客观事实特征。( ) 9.不作为之所以与作为一样属于危害行为,同样可以成立犯罪,归根结底在于不作为是应为而不为,它同作为在侵害一定的社会关系这一点上是相同的。( ) 10.行为人盗窃了某一老太太的全部钱财,该老太太自杀。财物损失和老太太自杀是认定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危害结果。( ) 11.对于具体案件,只要把它的刑法因果关系搞清楚了,就可以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 ) 12.实行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方法,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与否,而只会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 1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必须表现行为人的意志或者意识的行为,没有意志或意识的行为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 ) 14.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联系。( )二、简答题 1.简述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2.简述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及特定义务的来源。 3.如何理解我国刑法中的危害结果? 4.如何理解刑法中危害行为?三、论述题 1.试述犯罪客观方面的意义。 2.试述我国刑法对物质性危害结果的规定及其意义。 3.怎样理解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第七章 犯罪主体一、判断题 1.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指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的精神病人和间歇性精神病人。( )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3.根据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形成方式,身份可以分为定罪身份和量刑身份。( ) 4.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辩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可以从或者减轻处罚。( ) 5.完全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人有精神正常时期的“间歇性精神病人”。( ) 6.并非有生命的人类个体即每个自然人都能够成为犯罪主体,而只有那些达到一定年龄、精神正常因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够成为犯罪的主体。( ) 7.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限制责任能力人中不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 8.虽然不满14周岁,但行为人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已经达到或超过16周岁的人,在其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我们要具体问题具体对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 9.刑法典第4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这里的“不适用死刑”并不意味着不能对不满18周岁的人判处死缓。( ) 10.病理性醉酒的人犯罪也属于醉酒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 11.刑法典第291条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法律规定只处罚首要分子,因此,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 12.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16周岁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其犯罪后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程度就和成年人没有区别。( ) 13.我国理论界对于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划分为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和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四种。( )二、简答题 1.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是如何划分的? 2.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3.如何理解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4.简述研究犯罪主体的意义。 5.简述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的共同要件。三、论述题 1.试述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2.试述犯罪主体特殊身份的意义。 3.试述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因素。第八章 犯罪的主观方面一、判断题 1.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是犯罪的故意和犯罪的过失。( ) 2.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是由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这说明行为人缺乏认识和意志因素。( ) 3.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 4.行为人动辄行凶,捅人一刀就走,放任伤亡结果发生,被害人未死亡而构成重伤的,行人应负间接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 5.意外事件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没有预见危害结果上的区别是前者是根本不可能预见,而没有预见,后者是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 ) 6.刑罚轻重的认识错误不属于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 7. 是否构成犯罪的错误属于事实认识错误。( ) 8.某甲驾一货车穿行于陡峭山路,某乙想尽快赶到投宿地想搭便车,冒然抓住车厢后部,但却无法攀上,某甲知道这一情况后,为摆脱某乙骤然刹车,致某乙摔入山沟,当场死亡。某甲对某乙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间接故意。( ) 9. 甲平时小偷小摸,听说开始严打后到司法机关自首;甲引诱不到14周岁的少女与之发生性关系,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这些都属于法律认识错误。( ) 10.在所有故意犯罪中都有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 11.我国刑法对故意的规定是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其行为及结果的违法性。( )二、简答题 1.简述犯罪故意的基本类型及其内容。 2.简述犯罪过失的基本类型及其内容。 3.简述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区别。三、论述题 1.试述犯罪的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2.试述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3.试述行为人在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及其处理原则。 4.试述行为人在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及其处理原则。 5.试述研究犯罪主观方面的意义。第十章 共同犯罪一、判断题 1.孙某纠集李某等5人组成“天龙会”,自封“大天龙”,要李某等人“发挥主观能动性为天龙会创收”。李某等人在3个月内抢劫6次,杀死1人,重伤2人,劫得财物若干。上述犯罪行为有的孙某知道,有的不知道,其中参与抢劫1次。孙某应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 2.按照共同犯罪是否有组织形式可以把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 ) 3.某仓库保管员被两名犯罪分子捆绑在门柱上不能动弹,任凭两个犯罪分子从仓库取走价值2万元的货物。该仓库保管员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 4.赵某教唆李某杀死王某,李某接受唆使后于深夜潜入王家,适逢王某外出未归,李某便将熟睡中的王某的妻子强奸后逃离。本案中,对赵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5.罗某被人强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在犯罪过程中由于收入很高,罗某便积极参与,在贩毒集团中起了重要作用。罗某从胁从犯转化为主犯,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进行处罚。( ) 6.某甲指使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刘某使用麻醉方法绑架某私营企业主10岁的儿子,以勒索该私营企业主的钱财。某甲与刘某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7.某乙在一隐蔽处向丙开枪,丁同时也向丙开了枪,但据查,乙、丁并无通谋。乙、丁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 ) 8.甲请乙为其在丙家盗窃时望风,乙同意。某日晚,甲乙按约定前往丙家,乙在门外望风,甲进入丙家后,见丙一人在家,便对丙实施暴力,抢劫了丙的1万元现金。甲成立抢劫罪,乙成立盗窃罪。( ) 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 10.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害行为,就是共同犯罪。(  ) 11.只要实施的是帮助行为,就是从犯。(  ) 12.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 13.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 14.对于教唆犯,应当作为主犯从重处罚。(  ) 15.甲打击乙,乙奋力还击,丙路过,甲请丙帮忙,共同对乙实施打击,致乙重伤。甲、丙的行为属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  ) 16.任意共同犯罪的特点有:对其定罪量刑时不仅要引用刑法分则条文,还要引用刑法总则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  )二、简答题 1.简述主犯的概念、种类及其处罚原则。 2.简述从犯的概念、种类及其处罚原则。 3.简述教唆犯的处罚原则。三、论述题 1.试述共同犯罪的形式。 2.试述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 3.试述教唆犯的成立条件?第十一章 一罪与数罪一、判断题 1.某甲向某乙讨债不成,遂将某乙劫持并关押数月。某甲的行为是继续犯。( ) 2.区分一罪及数罪的标准是结果的个数。( ) 3.某甲与某乙为琐事发生争吵,某乙气急之下朝某甲右眼打了一拳即要退回屋内,某甲追上朝乙胸部打了一拳,某乙倒地,因反射性心跳停止而死亡。某甲的行为在刑法罪数理论上属于结果加重犯。( ) 4.刘某与有夫之妇李某勾搭成奸,后李某因受丈夫责骂,与刘某中断了关系,刘某怀恨在心。一天下午,刘某将李某骗至自己的住处将其杀害,当晚又潜入李某家将其丈夫杀害。刘某的行为属于连续犯。( ) 5.被告人林某自从有了“外遇”以后,向妻子王某提出离婚,王某不答应。为此,林某对王某进行虐待、折磨,经常打骂并且不给饭吃,致使王某的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危害,数次被打成轻微伤送进医院。林某的行为属于继续犯。( )二、简答题 1.简述想象竞合犯的构成特征及处断原则。 2.简述继续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3.简述结合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4.简述惯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5.简述连续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三、论述题 1.试述结果加重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2.试述牵连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3.试述吸收犯的构成特征及其处断原则。 4.试述想象竞合犯与牵连犯的异同。第十二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一、判断题 1.防卫过当,从其性质上讲,应该是防卫行为,只是超出了防卫的必要限度。( ) 2.符合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就是正当防卫,反之,就不是正当防卫。( ) 3.某日,杜某因琐事将韦某打伤。韦某回家后,找了两个朋友商量对杜某进行报复。次日,韦某和他的两个朋友前往杜某家中将杜某打成重伤。韦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4.一日深夜, 一男子闯入某校女大学生宿舍,以暴力相威胁意欲强奸独居的某女大学生。该女假装答应,趁该男子不注意,随即从床边抄起一根木棒,朝该男子头部猛击两下,致其死亡。该女生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 ) 5.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要求在实施正当防卫行为时,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里的不法侵害,是指犯罪行为。( ) 6.赵某与张某发生口角后,张某声称要把赵某杀死,并前去商店购买匕首。赵某怕张某杀死自己,就在张从商店返回的路上,用猎枪打死了张某。赵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 7.甲乙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继而撕打在一起。甲因身强力壮,几次将乙摔倒在地上。乙在愤怒之下,掏出匕首将甲刺成重伤。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8.甲欲抢劫便衣警察乙的财物,将乙推倒在地,并抽出尖刀对准乙的脸上划了一刀,逼迫其交出钱财。乙遂掏出身上的手枪朝甲的腿部开枪,但由于甲躲闪很快而未受伤。乙的行为是防卫过当。( ) 9.紧急避险成立的前提条件是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大于所避免的损害。( ) 10.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已经开始,是指已经为实施侵害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 11.甲受人之托运输毒品,遭遇乙的抢劫,甲在反抗过程中,致乙死亡。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12.紧急避险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义务的人及家庭中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 13.对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强奸、抢夺等犯罪行为,可以行使特别防卫权。( ) 14.假象防卫,是指并不存在不法侵害,但是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实施所谓的正当防卫的情形,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 15.实施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即危险必须是现实的、具体的。( ) 16.对于来自于他人的不法侵害,只能进行正当防卫,不能进行紧急避险。( ) 17.实施正当防卫,防卫的强度并非不能大于不法侵害的强度,只是不能明显超出不法侵害的强度,造成重大损害而已。( ) 18.李某因制止两名流氓调戏妇女,遭到该两个流氓的殴打而被迫还手。双方在对打时,被害妇女的父亲王某恰好从此地路过,见状抓住李的肩膀,试图叫李某赶快离开,李某误认为王某是对方的同伙伴,拔刀将王某刺成重伤。李某的行为属于假象防卫。( ) 19.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假象防卫时,无法预见到对方的行为不是不法侵害,则其假象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 20.对杀人、暴力取证、绑架等犯罪行为可以行使“特别防卫权”。( ) 21.刑法中的“避险不适时”,是指事先避险、假想避险和事后避险。( ) 22.只要行为人认为他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不法侵害,就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 23.实施正当防卫行为的强度,只要足以制服侵害行为,就不属于防卫过当。( ) 24.面对不法侵害,行为人无论是否有其他办法来避免侵害,都可实施正当防卫。( ) 25.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26.精神病患者某甲手持匕首追杀某乙,某乙在被逼到一房屋的墙角里,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子上的一个花瓶掷向某甲,砸中某甲的眼部,致其左眼失明。某乙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27.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正当防卫应当必须存在不法侵害,据此,对一切不法侵害都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 28.对事后防卫,应一律按故意犯罪来处理。( ) 29.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 30.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31.在不法侵害已经终止后,再对侵害人进行的防卫的,属于防卫过当。(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制度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 2.简述我国刑法中特别防卫权的概念及其特征。 3.简述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制度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三、论述题 1.试述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 2.试述我国刑法中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制度的联系与区别。第十三章 刑罚概说一、判断题 1.特殊预防的对象主要是有可能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 2.刑罚的目的,是指国家制定刑罚、适用刑罚和执行刑罚所预期达到的效果。( ) 3.刑罚适用的对象是触犯法律的人。( ) 4.在我国,刑罚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监狱。( ) 5.刑罚的种类及其适用标准必须以刑法的明文规定为依据。( ) 6.刑罚的适用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的。( ) 7.作为法律制裁体系中的一种制裁措施,刑罚和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在于适用的对象、严厉程度、适用机关与部门、适用根据与程序、确立机关不同。(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罚的目的。 2.简述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 3.简述刑罚的主要特征是什么?三、论述题试述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第十四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一、判断题 1.李某因犯走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如果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时,应当只偿还其犯罪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 ) 2.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抵刑期2日的刑种是有期徒刑。( ) 3.负责管制刑的执行的机关是公安机关。( ) 4.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刑罚方法共有8种。( ) 5.在当前,我国死刑的核准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 ) 6.管制的期限为2个月以上3年以下。数罪并罚的,最高不能超过5年。( ) 7.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8.拘役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年。( ) 9.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10.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 11.罚金自判决指定的期限届满第5日起,人民法院对于没有法定减免事由不缴纳罚金的,应当强制其缴纳。 12.对于故意杀人、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可以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 13.被管制的罪犯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 14.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一个月内可以回家一次。( ) 15.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 16.未成年人和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依法不得适用死刑。( ) 17.死缓,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 18.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同时执行。( ) 19.判处主刑(管制除外)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在主刑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 ) 20.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1.对罪犯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全部没收。( ) 22.犯罪分子王某在管制执行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化名与他人合作出版《股市参与技巧》。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管制刑监督管理规定。( )。 23.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应当强制参加劳动,但可以酌量发给劳动报酬。( ) 24.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可以在国家机关中担任非领导职务( )。 25.对判处死缓的罪犯执行死刑的决定性条件是抗拒改造且情节恶劣。( ) 26.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不得担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职务。(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关于适用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2.简述管制犯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的内容。 3.简述以没收的财产偿还债务的条件。 4.简述我国刑法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的规定。 5.简述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的范围。 6.简述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三、论述题试述我国的死刑缓期2年执行制度。第十五章 刑罚裁量 一、判断题 1.我国刑法中的立功有一般立功与重大立功之分。( )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不得少于1年。( ) 3.我国缓刑的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所在的基层组织。( ) 4.战时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的军人。( ) 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当免除处罚。( ) 6.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应当从重处罚。( ) 7.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又犯贩卖毒品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 8.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案件具有特殊情况、报须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犯罪分子可以适用酌定减轻处罚。( ) 9.对于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 ) 10. 某甲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刑罚执行完毕后3年又犯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被判处罚金。对甲应当从重处罚。( ) 11. 某丙因走私制毒物品,被判刑1年,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对丙应从重处罚。( ) 12.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共同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揭发其他同案犯,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的,属于立功表现。( ) 13.某甲因盗窃罪案发被捕,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交待了自己与某乙在交通工具上抢劫1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某乙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某乙追捕归案。对某甲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14.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或者在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的,应数罪并罚。( ) 15.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则应当撤消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16.某甲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且于1997年10月1日执行完毕,2002年10月5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刑罚之罪,则甲构成累犯。( ) 17.某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犯抢劫罪,则乙构成累犯。( ) 18.某甲犯A、B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7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18年。甲执行8年后,又犯C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对此,法院应在14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范围内决定合并执行的刑期,然后,减去已经执行的8年刑期。( ) 19.某丙犯A、B罪,分别被法院判处14年和11年,法院决定合并执行20年;在执行2年后,丙又犯C罪,法院就C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由于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不得超过20年,故丙实际上不可能执行C罪的刑罚。( ) 20.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发现新罪、发现漏罪或者违法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 ) 21.从宽情节是指具有减轻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适当减低应判刑罚作用的情节。包括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除处罚。( ) 22.根据量刑情节对量刑所起作用的形式,可以将量刑情节分为单功能情节和多功能情节。( ) 2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属于从宽情节、可以型情节、单功能情节。( ) 24.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 ) 2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我国确立了以限制加重为主、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 ) 26.一般缓刑和战时缓刑,都是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发生法定应当撤销缓刑的情形,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二、简答题 1.简述我国适用酌定减轻处罚的条件。 2.简述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3.简述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 4.简述一般缓刑的成立条件。 5.简述战时缓刑的适用条件。 6.简述缓刑撤消的条件。 7.简述“先并后减”与“先减后并”。 8.简述自动投案的含义 9.简述立功的种类及表现形式。 10.简述自首与立功的刑事责任。 11.缓刑考察期间,被宣告缓刑人应遵守哪些规定?三、论述题 1.试述自首的成立条件。 2.试述我国刑法中数罪并罚的原则。第十六章 刑罚执行和刑罚消灭一、判断题 1.劳改队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负责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执行。 2.对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 3.对死缓犯减刑后假释的,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12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2年)。( 4.犯罪分子被假释后,原判有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继续执行。( ) 5.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 6.所谓减轻原判刑罚,既可以是将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也可以是将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 ) 7.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 8.对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假释。( ) 9.为了使适用假释有必要的灵活性,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有关执行刑期的一般规定。( ) 10.赵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入狱后,赵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赵某既不能减刑,也不能假释。( ) 11.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对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应当适用假释。( ) 12.对于原判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后的刑期自原判执行之日起算;原判刑期。已经执行的部分,应计入减刑以后的刑期之内。( ) 13.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发生法定事由而使已经过了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法定事由消失后重新计算追诉期限的制度。( ) 14.自1959年至1975年,我国先后实行了7次特赦。( ) 15.时效是指经过一定的期限,对犯罪不得追诉或者对所判刑罚不得执行的一项制度。( ) 16.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也应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17.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结果发生时之日起计算。( )二、简答题 1.简述假释的考察。 2.简述假释的法律后果。 3.简述追诉时效期限。 4.简述追诉期限的计算。三、论述题 1.试述减刑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2.试述假释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1/1/2007

WISHES

希望 希望我能拥有我深爱的男人 但那份存在已经蒸发了 舍弃所有无迹可寻
希望 希望我能掌控我复杂的亲情 但那段纠缠已经打结了 用尽心思无力挽回
希望 希望我能携手我亲切的朋友 但那种融恰已经疏远了 悲伤之余怀揣祝福
 
爱人 就珍惜眼前吧  亲人 就承受矛盾吧  朋友 就包容所有吧
 
12/19/2006

圣诞将至

  圣洁的世界让我年复一年的徘徊,这已经是第五个冬日了。神在落寞的天庭上做出了我前世的审判,于是这一世我总要得到些诅咒才能赎罪,不只为前世,这一世也要一起偿还。神是公正的,我所欠的是要追溯,而欠我的是否能够得到追讨?
  我无力徜徉在其中的美妙之中,因为那份悠扬的欢乐承载着我曾经深刻的痛楚,缥缈却又存在,伸手不及,挥之不去。
  还有20天就要20岁了,心智有一部分停滞在多年以前,一部分飞跃到多年以后。这又一年的圣诞之日尽管生活依旧,我却仿佛已经跨越了闷得沟壑,回首那段可笑的距离,我终于明白什么是时间的迫害,什么是时间的拯救。
10/5/2006

只能这样

既然不能放弃已经拥有的
那么就不要接受想拥有的
8/12/2006

就是这样无聊

女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受到的引诱不够;男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 很有道理的话,人都是无聊的,感情也就是那么回事。缘分只是蒙骗自己的借口罢了~
7/7/2006

http://www.outosky.com/9/nine.asp

第四型自我型

四号特性:艺术家

基本恐惧:有独特的自我认同或存在意义

基本欲望;找自我,在内在经验中找到自我认同

对自己的要求:如果我忠于自我,我就 OKAY 了。

特质:浪漫,有幻想,喜欢通过有美感的事物去表达个人的感情;内向,情绪化,容易忧郁及自我放纵,追求独特的经验;

顺境 ( 有独特认同时 ) ;创造能力强,有直觉,有灵感,触感敏锐,立场坚定,严肃中幽默。

逆境 ( 没有独特认同时 ) :自我封闭,自我破坏,容易产生无助一无望的感觉,扮演受害者,沉沦在痛苦中。

处理感情的方法:寻求:拯救者,一个了解他们,并且支持他们的梦的人;恐惧:平淡,被遗弃,寻找不到真我。对人若即若离,却又依赖支持者。

身体语言:刻意地优雅,没有大动作,慢;面部表情;静态, 幽怨;讲话方式 / 语调:分明的抑扬顿挫,小心措辞,语调柔和。

常用词汇:惯性保持静默

工作环境:工作环境自由自在;单独工作,有创意;不必做重复性的工作。

不能处理逆境时出现的特征;自虐抑郁性格 ;

嫉妒;自我形象低;扮演受害者;玩感情游戏;极高诱惑性 ( 包括扮奴隶 ) ;情绪;极度不稳定;自视过高, 蔑视人;扮酷;作大。

四号警钟:利用幻想去加强感受;以内在感受作为自我认同的基础;内在感受经常变转 ; 自我认同经常转变

座右铭:世事无常

典型冲突点:感觉被误解或不被重视

优点:对人有深层的了解,愿意雪中送炭

缺点:在感情上过度需索

最适宜工作环境:容许大量创意及突出个人风格

不适宜工作环境:刻板枯燥的工作

管理方式:独特,有品味,变化多

令人舒服的地方:重视个人感受

令人不舒服的地方:难以捉摸情绪的起伏

沟通要点:给予贴身的支持;不要期望四号有稳定的表现,将焦点放在最后的成果;重视四号的感受,提醒他们不要被别人的反应影响太多;分清人与事;评估不等于批判;留心聆听四号的感受;要求四号在转变前详细衡量得失。

激发要点:鼓励四号有创意地达到工作目标;珍惜四号独特的风格;欣赏四号的美感及品味;四号有强劲的直觉能力,分析能力也强,鼓励他们善加利用

时间管理:无边无际;解救方案;四号会因工作枯燥而拖着脚步,提议他用创意的方式驱走枯燥;提醒四号尊重别人的时间;预定时间表,及同意违例时如何处罚无论四号的工作表现如何,都要对他的为人表示珍惜;四号在开始新工作时步伐爽脆,而接近尾声时会放缓脚步,留意高校

达成协议:表示尊重;慷慨付出,四号会有相应回报;称赞四号

常见问题:游魂、发白日梦、做独行侠、歇斯底里

解救方法:清晰目标及限期;定时检阅;永不被卷入四号的感情生活
7/5/2006

混乱了 没题

  我活在外表不是我内心也不是我的状态,可是一点办法也没有。越来越不想说话,因为说的话都不是我所想的,越来越不想做事,因为做得事也不是我所想的。我讨厌高兴的时候也会想到暗藏的隐患和难过,我讨厌伤心的时候还要装出无所谓加快乐异常的样子,我讨厌我拥有的东西少得可怜还要有人和我无止境的争。我好累啊……还要多少多少多少天才能结束,一天一天一天的减,一天一天一天的熬……
6/23/2006

无题

  每天的纷繁都重复得演绎着,像生活在闭塞的牢笼里欣赏同样的笼壁。机械的流程,反而让人疲惫。陷入飞短流长的沉沦里,我鄙视活着的虚伪,欺骗,伪装,自私。却偶尔不自觉地成了媾和的帮凶。我讨厌人性中一切罪恶的私欲,但什么才是衡量权重的正确尺度。我讨厌麻木,它让我更痛苦。外表的麻木永远比心里的麻木逼真,我始终找不到全然的释怀,也许现在已经是快乐的了,那么快乐到现在,我已经怕回想到过去,倘若明天能够改变的不单单是视野的广度而是心灵的宽度,我希望那些过去的和现在的无望能够被封印到我永远触及不到的角落里。不要让我感到活在恶梦中无处可逃,不要让梦魇尾随左右恐吓我,不要让我在清醒地意识下也认为这个世界鬼比人多。
  又要无所事事了,像死了一样睡着就好,要不又要形式化的恐惧,除了这些我还能选择什么……
  我真讨厌标题,我想起变态语文里那些变态诗人,原来他们和我一样讨厌标题……
6/13/2006

升天

这几天好累,已经没有时间想自己的无聊。爷爷的灵堂蜡烛不能灭,香火不能断。我们有好多人,但是肩负着沉重,谁都显得那么无力。上香拜爷爷每次都要三鞠躬,我早就开始犯晕了。6月9号23点零36分爷爷去世了,6月13号爷爷出殡的日子到了,我们足足为他守了5天的灵。今天凌晨5:00左右俏俏就叫我起床了,我三点才睡啊…洗完澡后,大家就开始吃早饭了,香炉里插满了给爷爷上的香,我吃得也有些食不知味。8:00分爷爷的亲弟弟我们的小爷爷坐火车赶来,老爷爷在接他上楼的时候才告诉他爷爷的死讯,怕他心脏病受不了这个打击。小爷爷进来时还是泣不成声了……我们都安慰他,爷爷最后死于心衰,不像其他肺癌病人最后憋死,对于爷爷来说这就是不幸中积德的成分了,死的时候没有什么痛苦也没有那么漫长……8:30左右亲戚朋友们都陆陆续续的来了,我们把花篮拿下去,还有遗像,还有火盆,还有上千枚硬币,送爷爷去火化的路上我们要为他留下钱币在整个路途上。9:00左右大家出发了,一辆大车4辆小车总共有几十人。爷爷的遗体在宽街中医医院的太平间,我们要在医院的小礼堂给爷爷开追悼会。9:30追悼会开始,我们直系亲属在一旁站好,医院负责人员把爷爷遗体推了进来,一股浓重的药水味扑鼻而来,一个皱皱巴巴已经脱相的老人躺在那里,姑姑他们都哭了,爸爸妈妈也哭了,我都不敢看,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死亡,我感觉那颗活生生的心是那么不堪一击,在生与死这个问题上,我甚至想闭目塞听,可胳膊上别着红球球的黑箍分明讽刺着我的脆弱,强装镇定看着他,想着五天前还用已经筋疲力尽强睁双眼凝视我们每一个人的爷爷,他要记住我们每个人,他把记忆带到了天上,以后不用再忍受病痛,不用再害怕不知何时到来的离去……我们在他身上撒下花瓣,把爷爷生前的眼镜放在他脸庞,扣上棺材,把他搬上灵车。爸爸在灵车前跪下摔碎了火盆,它预示了后人的岁岁平安,也预示了爷爷在阳间的饭已经吃尽,要吃阴间的饭了。俏俏抱着爷爷的遗像做在前面,我和爸爸还有大姑父坐在后排,他们都羞于为爷爷报站名,那我就说吧,如果真有灵魂,我不希望爷爷跟不上我们的进程。这样一路我们带着爷爷来到位于平房的火葬场,在火化前最后一次打开棺材看爷爷的脸,大家又哭了起来……我们看着工作人员推着爷爷的棺材进了五号火化炉前,门打开里面是熊熊的火焰,随着一股黑烟升起,天空中突然下起大雨又突然的停了下来,老人们说这是好事……为爷爷挑了名为千古盒的骨灰盒,我们一行人在旁边的火化炉为爷爷烧了他最喜欢的衣物,书等生活用品,还把鲜花和花圈放入同爷爷一起上天……因为已经高龄八十,所以爷爷应该是喜丧,最后我们买了十米长的长炮祝福爷爷走好。我知道一切都不是真实的,但亲人的主观愿望就是希望他知道一切,安心得走好。回到市区我们操办了几桌饭席,我挺不理解这是为什么,妈妈说这是为爷爷办的饭,我觉得挺好笑,也许一开始就好笑,我看着那帮无关紧要的人大开杀戒般吃吃喝喝,突然想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句话……我累了要回家了,我想起健在的姥爷姥姥,一股莫名的欣慰和惶恐油然而生,你们一定要好好的,健康的活着。不要离开我,永远傻傻的,憨厚的在我身边……我虔诚的祈祷……
 
6/4/2006

少一些痛

  昨天和吴丹,靳天雄吃饭,没事就喝起酒来了,各喝几瓶还要再喝的时候爸爸打电话来告诉我爷爷要不行了,我当时不知道如何去控制情绪,我只知道连抑制住自己假装不哭都做不到了,无论如何,我接受不了叫了十几年爷爷的一位老人就要这么突然的离开,吴丹和靳天雄打了车带我去医院看他,在特护病房门口,我又突然不敢进去……我看见大姑,二姑,小雨哥,爸爸,妈妈,俏俏,奶奶,大姑父,进去之后看见奄奄一息的爷爷,已经不是原来的爷爷了……我知道他看见我了,我知道他在叫我,我知道我不能哭,我知道一激动他会更喘不上气……我只好跑出去,他们都安慰我,说爷爷等着我进去,我走到床前我让他别害怕,别激动,什么事也不会有,等我把高考考好之后马上就去医院看他,所以得等着我,我马上就高考了。我想用手在他胸上顺顺气,被爸爸拉走了。妈妈在门口说了我,这样怎么高考……我就这样迷迷糊糊被他们带走了,哭都哭晕了,后来爸爸把新手机拿给我,带我们去吃饭……
天啊,我们刚吃完奶酪,刚吃完水煮鱼,吃完饭,喝完酒。又点了水煮鱼,还要加酒,再喝我们就要漏下了阿……没有吃多少我们就走了,嘻嘻。今天的事都太讽刺了。在生老病死面前我是无助的,在原则面前我又选择了忘记,吃了又吃,我们三个人还要假装没吃东西……爷爷啊,我尽量能考好,我希望我最后能做的一点事就是对您说话算话~愿您安详得走完最后的人生。还有四天我就能看您了,您好好休息,什么事情也不会有。老天保佑您也保佑我。
5/30/2006

快些高考

  今天我的眼睛终于好点了,好多天发炎,我都不想睁眼睛,疼得流眼泪。哎,我怎么在第一个高考呢,烦死了……快点考吧,考完了还有很多事情呢,那时候我就会忙得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政治还没有背,语文课文还没有背,英语单词还没有背,地理历史书还没有看完,数学圆锥曲线还是没有学。要使全考我不会的,我怀疑我上得了350分吗……不过要都考我会的,我也不会太差啊。我考的地方就够差了,上帝啊你可怜可怜我吧……OK?
5/26/2006

忏悔

    我以为你给了我全部的痛苦,但事实上我却把所有的绝望都留给了你,我讨厌分别,尤其是那种一辈子可能也不会在相见的别离,我以为是我无可奈何的躲避伤害,必须消失掉不能再给你伤害我的机会,而今天我才感受到这种绝望是多么难过,我不知道你现在的堕落是否是我造成的,但我总有些愧疚,也许一年前的你就如同我今天一样恐惧,我没有什么可以弥补你,你我之间好像也与爱情无关了。我希望你能好好生活,正常的生活,一定会有一个值得你爱的女孩改变你,变回原来那个开朗,阳光的男孩。这些是我做不到的,如果我还有机会听到你的消息,我希望这个消息与幸福有关。
    那些可能再也不会相见的朋友们,谢谢你们的陪伴,谢谢你们的鼓励,谢谢你们的安慰,谢谢你们的牵就,谢谢你们的宽恕,因为我是一个容易伤感的人,所以我总觉得孤单,因为我是一个容易自卑的人,所以我总会选择放弃,因为我是一个命途多舛的人,所以我总会面临失败,因为我是一个玩世不恭的人,所以我总是很尖锐刻薄,因为我是一个脾气倔强的得人,所以我总是学不会妥协道歉。亲爱的你们,我还有缺点可能一时想不起来,我对我没能给你们带来快乐反而更多的是不愉快的经历深表歉意。我真心的希望你们会有更好的未来,有美好的生活,和谐的家庭,顺当的事业,与自己所爱的人没有误会,没有争吵,没有痛苦,没有分离,我会在某个角落默默的为你们祈祷……
    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话,可是这些话要是说出来我会羞涩,我讨厌这种感觉。也许你们永远也不知道我想说的这些话,那也无所谓,我只是想把这些写出来见证一个真实地我,毕竟我很难真实的活着……
    前方的路还很长吧,而我现在已经满足,这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一些人,来了又去了,我原本以为这来与去会这么继续下去,不会终止。但我今天才意识到今后的遇见已然不是纯粹的过程了,而那些真正不可代替的似乎全在这一天飘然远去了。
    我想我以后还是要去用不懈掩饰我无能为力的脆弱吧,不过我希望会有那么一天我真正能够做到的是不用遮掩我依旧坚强。